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

電子花車的英文是Electric Flower Cars (EFC)?

  今天在國外的網站看到一篇文章標題,”Taiwan’s Funeral Strippers Dance for the Dead”,「為死者而舞的臺灣脫衣舞孃」,分類標籤是”WTF”(What the fuck,口語:「什麼鬼東西?」),讓我不得不把文章看完。



  文章介紹的是一位南卡羅來納大學人類學系的副教授Marc L. Moskowitz,他在亞洲使用中文的地區(Chinese-speaking Asia),居住超過十年,其中當然也包含臺灣。他的研究主題包括中國季刊、流行音樂、以及性。在臺灣期間,他為這些電子花車女郎拍攝紀錄片Dancing for the Dead: Funeral Strippers in Taiwan,在電影官方網站的介紹中,提到了Electric Flower Cars (EFC)一詞,就是指咱們臺灣的「電子花車」,網頁左邊還有臺灣知名的鋼管女郎:方婷的照片,表示他真的很了(研究得很深入)。

左邊那位就是方婷


  電影紀錄了電子花車女郎在臺灣喪葬文化中的地位,並且在Amazon上販賣,售價美金19.95元,IMDB上也有電影資料,可見他用認真的態度,看待自己的作品,有興趣的朋友不妨看看,當然,如果買到了,願意一同欣賞,我也非常樂意。沒有完整影片可觀賞,網站提供了試看的影片,其實也是臺灣人日常生活常見的影像,只是觀點不同罷了。

圖片上顯示的台語歌曲是尤雅的《愛甲恨》,該句歌詞是「我恨你可愛的人,恨你定定夢。」
電子花車配上英文字幕真是超酷的。


  紀錄片網站有一個短片的連結,裡面有段臺灣1930年代陣頭的影片,影片當中也有日本的神轎也加入陣頭遊行的行列,日治時代臺灣陣頭的樣貌清析可見,真是難得可貴的資料。

  文章和短片看完,對於紀錄片的內容依舊非常好奇(謎之聲:上Amazon訂啊!),於是又看了一篇專訪,內容大意如下:

  臺灣大部份的民眾都看過電子花車女郎(但他沒清楚指出是哪一種?普通的?全裸的?),以城鄉分佈情況來說,脫衣舞孃在鄉下較為盛行,80年代中期之後,「全裸」的脫衣舞孃,因為法律管制,逐漸地下化,有趣的是,在拍攝紀錄片期間的受訪者,幾乎都看過全裸的表演,但在鏡頭前,卻顯得保守(可見近年來,警察杯杯抓得有多嚴!),沒人想惹禍上身,所以選擇低調。

  教授提出了一個觀點,在臺灣人的眼中:

脫衣舞孃 + 歌手 = 電子花車女郎



  但唯一清楚脫衣舞孃與歌手之間差異的,只有表演者與電子花車業者本身(少數「當局者清,旁觀者迷」的例子)。這是一種敏銳的觀察,臺灣人看到電子花車女郎,你問他:「這是跳脫衣舞?抑唱歌?」他可能也回答不出來(或是選擇他想看的表演做為答案),因為這就是電子花車啊!

  電子花車女郎舞台表演的穿著分為三個階段:第一個階段是「短裙」加上「清涼上衣」,第二階段脫掉短裙與上衣後,就變成較暴露的「三點式」(教授稱其為bikini,好吧,閃亮亮的bikini),而第三階段「全裸」越來越少見,為避免觸法,拍攝紀錄片時,女郎與教授都堅守「不露點」的原則。


  教授在拍攝紀錄片期間,看過最誇張的兩個表演,竟然不是在喪葬場合,而是發生在廟會活動,其中之一是女郎直接走下台,摩蹭男觀眾的褲襠(這在臺灣人眼中已經是老套啦!);另一個是跨坐在男觀眾的腿上,然後將觀眾的頭埋進自己的胸部(這也是老套啦!)這些表演在紀錄片中是看不到的,原因也為了避免「麻煩」。

  為什麼選擇這種題材來拍紀錄片呢?教授回答得簡潔有力:他第一本書是寫有關「宗教」的,第二本則是關於「流行音樂」,電子花車女郎剛好就是兩個主題的融合,因此決定為此拍攝一部紀錄片。

  他更進一步指出,這種電子花車的表演,通常跟階級較低的「神」有關,因為像觀音及媽祖這種階級較高的神,法力也較高,透過修行,已去除人性的缺點,信眾參拜時祈求的多是身體健康或闔家平安等等,諸如此類的願望,因此不需要電子花車女郎,這種掺雜「色情」的酬謝。階級較低的神,通常是因鬼魂被眾人膜拜而成神,這種神還殘留著人性的缺點,再加上信眾所祈求大部份是賭博贏錢之類的願望,因此這種「符合人性」的酬神謝禮,也就應運而生了。

  為什麼電子花車文化會進入喪葬禮俗呢?一位受訪者說,那是因為新的鬼魂會被老鬼魂欺負(學長學弟制?),請電子花車女郎唱歌跳舞給老鬼魂欣賞,讓他分心,新的鬼魂就會過得比較快活,不會被欺壓(我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)。也有受訪者說,因為階級低的神喜歡,所以才會請電子花車。還有人說是因為亡者生前喜歡這種調調,所以死後家屬就用這種方式來告別他。但大多數人比較能接受的說法是:因為「熱鬧(hot and noisy)」。臺灣人不管婚喪喜慶都喜歡「熱鬧」,沒有吵雜的聲音及人潮,這些習俗活動好像就顯得冷清不氣派,所以在喪禮上請來電子花車女郎表演,可以炒熱場子,達到「熱鬧」的目的。

  在研究的過程中,教授逐漸喜歡上這種文化,他寧可用這種「熱鬧」的方式來舉辦喪禮,也不要選擇悲傷的喪禮。除此之外,他也提出城鄉差距反映在對電子花車文化的看法不同,住在城市的人,想看電影,或從事其他娛樂,是非常方便的,反而是鄉下人家的娛樂很少,電子花車正好提供鄉下人家,一種娛樂的方式,唱唱歌,跳跳舞,而且內容還是當紅的流行歌曲,臺語、國語、客語、日語甚至是英語歌都有,這也沒什麼不好的。

(以上內容取自http://io9.com/5819625/in-taiwan-you-can-hire-a-stripper-for-your-funeral)

  以電子花車女郎為主題的紀錄片,第一部是臺灣導演林融駿的《遊藝人生女》,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鋼管女郎方婷,就是電影女主角之一,可惜的是,我並沒看過,那為什麼我知道呢?因為當時電影上映時,新聞每天報導,想沒印象都很難,不過好像也是從那段時間開始,只要有電子花車女郎的場合,就有警察杯杯全程錄影搜證,但似乎沒有影響民眾雇用電子花車的意願,現在婚喪喜慶、連歡晚會、甚至競選活動,都經常看得到電子花車女郎的表演。

  記得小時候看到的電子花車女郎好像沒有鋼管,是這幾年才加入「鋼管」這位新成員(從捷運得到的靈感?),還是當時年紀小,懵懵懂懂不知道那是什麼,所以沒印象?也許答案就在紀錄片中吧!我覺得在用餐的場合看鋼管舞不太適合,舞者在鋼管上爬來爬去,轉來轉去,扭來扭去,看了就覺得好累,不舒服,何不安排輕鬆的舞蹈,才不至於影響食慾。

  卡車變身成柯博文,目的是保衛地球,如果變身成花車舞台,就是要娛樂大眾,我對電子花車抱持正面的態度,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,這的確是炒熱場子的最好方法,以其他表演活動來說,如:魔術、雜耍、相聲、折氣球、國樂、交響樂…等等,似乎不太符合「熱鬧」的需求,請來當紅藝人表演,經費龐大,不是每個活動都有這種預算,因此電子花車「經濟實惠」又「熱鬧」的兩大特色,使得這種文化得以在臺灣延續下去,但是隨著世代交替,新一代的臺灣人是否像上一代這麼喜歡「熱鬧」,或是喜歡不同型式的「熱鬧」,那又是另外一個研究主題了。無論未來的發展如何,我們都需要紀錄片,來記錄當代文化的特色,因為影像是最直接的資訊傳播工具,就像前面所看到的1930年代臺灣陣頭影片,如果沒人去拍,那現在的我們何以了解當時的文化呢?感謝Marc教授對電子花車文化的努力。

【資料來源】

文章介紹
http://www.odditycentral.com/travel/taiwans-funeral-strippers-dance-for-the-dead.html

io9.com上Marc L. Moskowitz專訪
http://io9.com/5819625/in-taiwan-you-can-hire-a-stripper-for-your-funeral

Marc L. Moskowitz個人網站
http://people.cas.sc.edu/moskowitz/myindex.htm

Dancing for the Dead: Funeral Strippers in Taiwan
http://people.cas.sc.edu/moskowitz/dancingforthedead.htm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